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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征求《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函
已结束
参与人数:0人
结束时间:2019-09-25 18:00
各区县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为规范和引导我市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按照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草拟了《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修改意见。
请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铜川市民政局,逾期未反馈修改意见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电话:0919-3185198,传真:0919-3183192,邮箱:1102967619@qq.com。邮寄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208室。
铜川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0日
铜川市民政局
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市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民政部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铜川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社会智库是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战略问题、公共政策和咨询服务为主要研究对象,由境内社会力量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发展我市社会智库建设,对于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有关部署,立足于铜川市情和实际,以服务市委、政府决策和社会咨询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围绕国家区域发展和铜川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国家和铜川发展战略,为谱写新时代铜川发展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强化党对社会智库的政治引导、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引领社会智库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社会智库政治责任。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决策咨询。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咨询需要破解的重要问题,立足铜川,面向全国,开展针对性、前瞻性、储备性政策和咨询研究,提供独立、客观、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坚持分类管理,引导规范发展。坚持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原则,依法对社会智库实行分类管理。坚持扶持和规范并重,强化扶持引导,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促进社会智库发挥积极作用。
(三)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初步建立健全适应铜川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智库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建成若干个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型社会智库。到 2025 年,建成一批在全市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社会智库,重点建设若干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省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社会智库,充分发挥社会智库决策咨询、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吸纳人才、民间外交等重要功能。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规范管理
(一)坚持双重管理体制。对社会智库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并进行分类分级登记管理。
(二)严格把握认定标准。成立社会智库,除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标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2)具有特色鲜明、持续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学科基础、领域及其研究成果;(3)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4)具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5)具有一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6)具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三)加快认定管理工作。各区县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加快社会智库认定。社会组织申请认定为社会智库的,由民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依照社会智库的条件标准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未经民政部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的社会智库和未被认定为社会智库的,不得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
(四)明确部门管理职责。民政部门依法依规负责社会智库的登记注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严格核准社会智库的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会智库成立登记的前置审查,对社会智库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流、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进行管理和指导,加强监督引导,推进各类社会智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社会智库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范业务活动开展。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会智库的重要业务活动、依法接受境外捐赠资助、重大宣传活动、举办大型论坛和会议等重大活动,要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建立交流平台审批制度,社会智库开展涉外交流与合作,创办发行报刊,开设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共社交账户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社会智库对外发布的涉及区域性综合统计资料调查结果和数据,应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征求统计部门意见。建立社会智库活动保密制度,从事涉及国家秘密课题研究的社会智库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条款和法律法规。
(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社会智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民政部门统一的信息平台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平台,主动向公众公开组织章程、负责人、财务状况、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开展交流与合作、参与境外活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智库应当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加强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民政部门登记认定、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社会智库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责任,加强对社会智库的综合监管。
三、实施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一)建立社会智库依法参与智库产品供给制度。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目录,将咨询服务、政策方案、规划设计、绩效评估、调研数据、政策解读、学术论坛、课题研究等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公开公正、合同管理的购买机制,支持社会智库参与政府咨询服务供给。
(二)拓宽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建立社会智库咨政服务制度,推进社会智库向党政机关提供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意见建议的制度化建设。建立社会智库参与重大决策制度,涉及公共利益的立法、规划、政策的制定和修订,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等,应邀请社会智库专家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发表意见和建议。建立社会智库参与政策评估制度,委托社会智库评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预算决算执行效果、政府绩效评估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等。
(三)拓宽社会智库筹资渠道。构建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智库活动经费保障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积极支持社会智库平等参与省、市政府规划的科学项目及各部门招投标课题。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向社会智库购买服务,推动大型企业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对社会智库研究的资金支持,实现智企互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社会智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依法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四)完善社会智库人才政策。制定社会智库人才引进、流动配置、职称评定等政策,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维护社会智库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推动社会智库与其他智库以及党政机关之间的人才有序流动,支持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离任后经批准到社会智库从事研究工作,鼓励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社会智库任职。积极支持应届毕业大学生、研究生、归国留学生到社会智库就业;对符合条件接纳大学生、研究生实习就业的社会智库,按现有就业政策规定给予一定补贴。制定社会智库优秀人才跨行业任职挂职规定,积极输送社会智库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科研院所任职挂职,从事研究工作或跟班学习。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引进和有效使用国际人才,畅通社会智库人才职称评定渠道,在评定标准、评审程序上按现行政策执行。
(五)支持社会智库开展交流合作。鼓励社会智库开展国内交流活动,加强与市内外党政智库、高校党校智库、科研院所智库等的合作,共同研究和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社会智库围绕市际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四、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素质
(一)完善社会智库治理结构。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组织章程,明确法人、理事会、理事等权利义务,明确监事或监事会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智库内部组织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党建、课题、国际交流、财务、印章、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推动社会智库真正成为依法自办、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恪守非营利性宗旨,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健全社会智库财务制度,坚持社会智库非营利属性,严格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社会智库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建责任,积极推动社会智库建立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智库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智库,具备组建条件的应同步建立党组织。
(三)加强社会智库队伍建设。社会智库应当围绕自身定位与研究领域,建立起适应社会智库发展的专业研究人才和行政管理人才的管理机制等制度,促进队伍健康成长、发展壮大。依法落实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探索建立责、绩、利紧密联系,简便灵活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智库人员素质。
五、抓好组织实施,健全保障措施
(一)制定促进社会智库发展政策。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促进社会智库发展政策,加快制定扶持社会智库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为社会智库创造平等的更多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机会,增强社会智库发展后劲;建立社会智库绩效评估奖励机制,促进社会智库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媒体应广泛大力宣传我市社会智库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铜川软实力、为铜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才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全市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智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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